房贷还清后他项权证应该怎么办,法律规定是怎样的

时间:2024-04-28 作者:昆明律师

你好,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具体分析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找银行要求出具解押证明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

一、房贷还清后他项权证怎么处理
1、房贷还清后他项权证处理方法如下:
(1)抵押贷款还清后,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,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,然后全部拿去产权交易中心,申请解除抵押。他项权利证就被交易中心收回;
(2)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注销手续;
(3)带他项权证去房屋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,房管局会在所有权证上盖章。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四条
为担保债务的履行,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,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,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。
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,债权人为抵押权人,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。
第三百九十五条
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:
(一)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;
(二)建设用地使用权;
(三)海域使用权;
(四)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;
(五)正在建造的建筑物、船舶、航空器;
(六)交通运输工具;
(七)法律、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。
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。
第三百九十六条
企业、个体工商户、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、原材料、半成品、产品抵押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,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确定时的动产优先受偿。
第三百九十七条
以建筑物抵押的,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。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,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。
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,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。
二、注销他项权证材料是什么
1、房地产权证;
2、他项权证;
3、注销登记申请表;
4、他项权利人出具结清证明,即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5、他项权利人出具委托书;
6、受托人到现场,出具身份证原件、复印;
7、还款证明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
本文链接: http://www.2008q.cn/323836.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!

友情链接: 赣州律师 马鞍山花山区律师 安庆太湖县律师 盐城律师 盐城律师 邵东市律师 南阳律师 义乌律师网 衢州律师网 长春律师 大庆律师 临沂律师 咸阳律师 珠海律师 婺城律师 平湖律师 遂昌律师 奉新县律师 滁州定远县律师 北京丰台区律师 滕州市律师 兴化市律师 郯城县律师 肥城市律师 济宁律师 珠海律师 无锡律师 乌鲁木齐律师 绵阳律师 洛阳律师